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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味的“黑茶”

信息来源:heicha.biz   时间: 2019-02-12  浏览次数:129

黑茶,因成品茶的外观呈黑色,故得名,又因其生长环境受限,故只分布于我国部分地区。“黑茶”因其悠久的历史、优良的品质、独特的工艺广受人们的喜爱。然而,近期却有一批不法分子利用“黑茶”搞起了传销活动,使“黑茶”变了味。
   2014年4月份,高某经张某(另案处理)等人介绍,了解到湖南省某公司的黑茶营销模式。张某等人对外宣称,投资11000元就可称为公司VIP会员,公司免费提供价值22000元的茶叶,并且每月从全国市场新增业绩中拿出20%,以广告补贴、工资补贴等名义返还给投资者,每个月可返还600至1000元,直到返还至30000元。如果本人投资额和发展下线投资额达到88000元,可升为县级代理,依此类推还可升级为市级代理、省级代理、市场总监等。每级代理还有一定比例的奖金或提成,但每级代理拿到最高额奖金后,如果不能发展他人来投资“湖南黑茶”继续向上升级,将会被取消代理资格。
  2014年4月份高某投资成为VIP 会员。2014年8月份左右,经高某的宣传,荆某也投资成为VIP会员,作为高某的下线会员。从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,高某、荆某等人在凤台县、田家庵区等地以宣传购买黑茶成为该公司会员并获得高额返利为名,采取上线发展下线的方式,组织人员参观公司,在租赁的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授课,宣传公司的营销模式和奖金制度,为获取利益,大肆发展下线。至2015年11月,高某、荆某均达到市场总监的层级,其中高某发展下线71人,荆某发展下线54人。
  2017年11月14日,被告人高某被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以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50000元;被告人荆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30000元。
  检察官说法: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且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。
  茶是好茶,人心却坏了。希望类似于“黑茶”的传销活动不再发生,还大众一个有序的经济社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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